欢迎光临湖北凯威隆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商务部:汽车品牌销售需经授权

商务部:汽车品牌销售需经授权

作者:湖北凯威隆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864 发布时间:2011-03-18

   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商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汽车品牌销售必需经过授权。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着重对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的车型范围和时间,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体系,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是授权销售,即品牌销售需经授权,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应当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这一管理方式的目的是,明确各方责任,增强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避免经销商相互推诿,便于实现责任追溯,最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商务部等部门将细化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的内容,推进网上申报和备案。

    湖北晨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技术过硬,售后服务完善,同时也销售专用车配件,购车不为配件发愁,购买湖北晨阳公司的产品,享受全国联保。如有需要,请与晨阳公司联系, 晨阳公司愿竭诚为您服务,并期待您来我厂参观考察洽谈定购,晨阳公司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销售热线:0722-3801178,销售经理:  王明昌13774098678,QQ:964473007  企业网址:http://www.cyzzc.com.                        


 

 

湖北凯威隆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总经理:王明昌 18571353333  18571352333 销售经理:王硕 18672732999 备案号:鄂ICP备20009393号-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