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湖北凯威隆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723 发布时间:2011-03-12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凡于2011年3月1日前已经购买的《过渡期车型表》内的车辆,在申领道路运输证时仍按过渡期间的检查方法对其进行核查。
自2011年3月1日起,所有符合部1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新购车辆,应按要求从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选取、购置,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2011年3月1日